党总支书记兼组织委员:卢兵
党总支副书记兼宣传委员、保密(保卫)委员:卢玉军
统战委员、群众工作委员:赵继聪
纪检委员:黄静
青年委员:秦琳
一、党总支书记工作职责
1.主持学院党总支全面工作,抓好学院党的建设各项工作,履行学院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,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。
2.组织传达学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,负责召集学院党总支会议、党员大会并报告工作。定期向校党委进行述职,组织基层党支部书记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。
3.抓好学院党总支自身建设,带领学院党总支制定工作计划,加强理论学习,指导检查督促基层党支部的工作,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。
4.主动与学院行政负责人沟通情况,通过党总支会议研究决定干部任用、党员队伍建设等党的建设重大问题,研究涉及办学方向、教师队伍建设、师生员工切身利益等重大事项并提交党政联席会议决定。
5.负责学院党、政、工、团、学和民主党派等组织的关系协调,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。
6.深入实际,联系群众,关心掌握党员群众的思想、工作、学习和生活情况,广泛听取意见,自觉接受党员群众监督。
7.完成学校党委和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二、党总支副书记工作职责
1.协助书记开展工作,参与学院重大事项的讨论决策,按照班子分工负责相关工作。书记不在岗时,经组织上批准可代为主持学院党总支日常工作。
2.根据学校党委和学院党总支的工作部署,结合学生工作实际,制定并组织实施学生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计划。
3.负责对学生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、爱国主义和集体主义的宣传教育,了解掌握学生思想状况,并及时汇报。
4.组织辅导员、班主任做好学生工作,定期召开学生工作会议,及时研究解决学生工作中的问题。
5.做好学生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工作。
6.指导学院团委、学生会、研究生会、协会、学生社团开展工作。
7.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理论研究等工作。
8.完成学校有关部门和学院党总支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三、组织委员工作职责
1.了解掌握学院党建工作情况及各党支部的组织状况,提出组织生活建议,指导检查督促各党支部过好组织生活。
2.做好发展党员工作,督促各党支部办理接收新党员、预备党员考察和转正以及对党员进行组织处理的相关手续。
3.做好党内统计、新转入党员材料审核及党员组织关系转接工作。
4.做好党费收缴管理工作,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使用情况。
5.做好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等。
6.完成学校有关部门和学院党总支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四、宣传委员工作职责
1.了解掌握学院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,做好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学校决议决定的宣传工作。
2.抓好学院党总支中心组学习、各党支部理论学习和日常思想教育工作,拟订学习计划和方案并组织实施。
3.围绕学校和学院中心工作,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、精神文明建设活动及各种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。
4.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,办好宣传阵地,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搞好宣传工作等。
5.完成学校有关部门和学院党总支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五、纪检委员工作职责
1.抓好学院党风党纪工作,进行党风党纪教育。
2.了解检查监督党支部和党员执行党章党规、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决议决定的情况。
3.维护党员权利,受理党员群众对党员违纪的检举、控告以及党员的申诉。
4.对党支部违规和党员违纪问题协助调查,了解受处分党员改正错误的情况并进行有效地帮助教育工作等。
5.完成校纪委、监察处和学院党总支交办的纪检工作任务。
六、青年委员工作职责
1.认真贯彻执行关于共青团工作的指示和要求,围绕党的中心工作,指导学院团委和各团支部积极开展工作,充分发挥其党的助手作用。
2.教育团员和青年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学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学习现代科学文化知识,热爱本职工作,精通业务,积极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作贡献。
3.指导学院团委和各团支部加强对团员和青年的政治思想教育,教育团员和青年做有理想、有道德、有文化、有纪律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人。
4.发动团员、青年参加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,增强体质,活跃校园文化生活。
5.完成学校有关部门和学院党总支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七、群众工作委员职责
1.经常深入学院群众中去,了解情况,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。
2.教育党员牢记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,联系实际制订党总支群众工作计划和措施。
3.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,及时汇报,便于党总支定期讨论群众工作中的重大问题。
4.支持群众组织独立自主地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,协调学院领导与群众组织之间的关系。
5.关心群众组织的干部队伍建设,指导群众组织建设,健全各项规章制度。
6.完成学校有关部门和学院党总支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
八、统战委员工作职责
1.宣传党的统战工作理论、方针和政策,提高学院党员的统战意识、增强统战观念。
2.了解和关心学院民主党派成员、党外知识分子和其他统战对象的思想、工作和生活情况,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。
3.与统战对象保持经常性的联系,听取并征求他们的意见、建议,鼓励、支持他们建言献策,充分发挥他们在各项工作中的积极作用。
4.提出学院统战工作计划和建议,健全必要统战工作制度。
5.向学院党总支及上级党组织汇报统战工作的有关情况。
6.结合学院实际,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统战工作。
7.完成校党委统战部和学院党总支交办的统战工作任务。
九、保密(保卫)委员工作职责
1.配合学校有关部门,加强对学院党员进行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的教育,提高警惕,确保不发生泄密问题。
2.注意发现和掌握学院党总支、各党支部、各系(室、中心)在保密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,做好防范工作。
3.教育学院工作人员增强法制观念和安全防范意识,组织学院工作人员防盗、防火、防爆,落实预防治安灾害事故的措施。
4.深入调查研究,准确掌握学院治安动向,熟悉安全保卫工作情况,善于发现和解决问题。
5.负责节假日、重大活动和寒暑假期间安全保卫任务的安排。
6.完成学校有关部门和学院党总支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。